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
1.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申请材料:
(一)新申请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仅限学校食堂);
3.申请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由和授权有效期。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与食品经营相关的营业设施设备清单。
6.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四川政务服务网—受理审查并安排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材料审查—材料审批—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原文链接:http://www.s2u.cn/caigou/show-51.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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