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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成都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日期:2023-10-11     浏览:8    
温馨提示成都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网上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的的成都公司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文件,证见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2、提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加盖企业章。



3、可自愿选择证照快递服务。



4、上传材料需字迹清楚及图片清晰。



成都市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服务指南:



01.项目名称:



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02.受理主体:



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03.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04.受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05.申请材料:



1.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



2.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表;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营业场所产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7.申请单位企业章程;



06.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



2.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



07.承诺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现场勘查所需要的时限不计入时限办理承诺时限。

原文链接:http://www.s2u.cn/hangqing/368.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温馨提示成都市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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